党的十九大强调:“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最严格地保护生态环境”。十八大以来,中央环保督察在31个省(区、市)全部完成,让中央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,让最严厉的环保法律“出其不意”,成为环境整治的重要制度和机制创新。
云南昆明“长腰山过多的开发设计比较严重危害昆明滇池生态系统的连贯性”、江西省南昌“每天超过五十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没有直接排入大城市河堤、湖水和赣江”、广西崇左“五个报告全国水污染治理每日任务的水塘,其中有四个没有得到修复”……就在不久前,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连续曝光了多起典型案例,直指部分地方政府在绿色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缺位,突显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地走上绿色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念之路的信心。
开展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,是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办公厅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。自2015年底运营示范点至今,在监管促进下,把“关键环节”“关键少数”抓实抓好,把环保工作压力和责任层层压实,把觉得“不可能”治理的环境污染问题逐一整改到位,把每一个曾经失去的水净岸绿物归。建设生态文明走上基本建设的快车道,翠绿发展战略深入人心,成果众所周知,建设美丽家园步步为营。
另外,从告示实例可以 看出,“说得要紧,喊得响亮,做得空挡”的情况还存在不同层次存在。有些地方政府机构仍然未能认真履行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,对其必要性认识不足,甚至以放弃生态环境保护为代价获得一时经济发展。说明,长期积累形成的生态环境保护难题,快速提升环节所产生的发展趋势法惯性力,不大可能通过一两次监督就能完全消除。中段的绿色生态环保督察务必再一次持之以恒以难题为导向,并更加严格,务实创新,守住青山绿水。
实际上,还有更多更复杂的课题有待研究。就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而言,一些地方更多地考虑到了经济发展,地方政府视纳税种植大户为“钱袋”,只要纳税多少,就不看环境污染多不多,对其违规操作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没有真正把保护生态生态环境作为关键政治责任来担。这也说明,还必须从观念上理清发展趋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,真正认识到“青山绿水即绿色发展理念”的辩证大道理,坚持绿色生态优先,绿色发展理念,平衡、解决发展趋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。
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是最大的民生福祉,碧海蓝天,山清水秀,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。当前,我国绿色生态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工作压力累加、赴汤蹈火的环节,生态环境保护的质量虽有显著提高,但成效并不明显,与人民群众的希望和美好家园的总体目标还有很大差距。从环保方面讲,大家一定要算大账、长期账、总账、综合账,做好大势推演和环境整治几篇文章的内容,以翠绿色作为背景的发展趋势才能持久,才能实现广大群众的幸福生活。
谁辜负了青山绿水,谁就一定不辜负青山绿水。保持对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支撑的战略定力,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宽比,谋划社会经济发展趋势,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,完成绿色生态化、产业链化、民富化的总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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